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办事指南
一、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1、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申请程序(1)境外基金会按主要业务活动范围,向国务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商务、体育、民政、环保等部门提出担任其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登记申请材料。(3)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文件和登记证书。(4)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将印章...
万众一心 共克时艰
Policies regulations
2021
02-02
一、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1、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申请程序(1)境外基金会按主要业务活动范围,向国务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商务、体育、民政、环保等部门提出担任其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登记申请材料。(3)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发给批准文件和登记证书。(4)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刻制印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开立银行账户,并将印章...
2021
02-02
事项名称:基金会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设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308室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咨询电话:010-58124114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基金会办理以下登记业务,均...
2021
02-02
一、年度检查的范围凡在检查年度12月31日以前经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度检查。二、年度检查的时间和程序基金会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一)年度工作报告。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在网页右侧的“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中找到基金会专栏,在“年检”中点击“网上填报”,进入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
2021
02-02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各全省基金会: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全省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基金会依照章程开展法人自治和规范管理,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经省司法厅审核,现予以印发,请参照执行。广东省民政厅2020年9月15日说 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2021
02-02
2020年9月15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示范文本》制定的背景章程作为基金会内部运作和开展活动的依据,是基金会最基本的制度,同时也是政府、社会对基金会进行监督的依据。近年来,我省基金会在公益慈善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在健全法人治理,依法开展活动、规范投资等方面存在不足。为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