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一心 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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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9-27 11:36:03 浏览次数:452
各申报单位:
由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发起的“2025-2026年度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检验技术 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课题征集于2024年9月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研究人员开放课题申报,欢迎大家踊跃报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主题1:探寻能够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间接免疫荧光结果自动化判读方法;
主题2: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引起肺部炎症和肺纤维化,针对特发性肺纤维化的新 型血清标志物临床应用进行研究,以提供无创性检测手段用于特发性肺纤维化的临床诊治。
研究方案设计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实现性。
二、资助标准
计划资助2项研究课题,其中;
研究课题1的资助金额为20万元,研究要素对应主题1;
研究课题2的资助金额为5万元,研究要素对应主题2。
三、执行期限
研究课题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
四、申报时间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前发送电子版《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科研资助基金申请表》、申请人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至基金会科研项目专用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命名方式:“2025-2026年度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检验技术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
基金会将组织专家小组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申请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 性及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同意支持该项研究的资助。
评审结束后,获得科研资助的申请人名单在基金会官网( http://www.znsmf.org)进行公示。相关申请人在收到邮件通知后,将《申请表》纸质版盖章原件及其他补充证 明材料统一寄送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海乐路12号M层,寄送时限以邮件通知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南松 15221190962
基金会项目专用邮箱:xsky@znsjjh.com
*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享有对该研究的最终解释权
**申请人条件见申报指南
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一
申报指南
一、申请人的标准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上(1994年9月28日前出生);
3.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是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式职工;
4.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
5.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6.每位申请人只限申报一项课题,提交申请表时需附申请人如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职级证书、学位证书等;
7.申请课题必须具备明确的研究目的、学术依据、技术路线、试验流程、资金预算、 时间表以及技术、设备、经验和人力资源可行性描述等,临床试验需符合伦理及GCP等 各项法规要求;
8.申请课题的预算符合研究的实际需求,劳务费用、差旅费和会议费等应控制在合理 水平,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设备;
9.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资金支持的科研课题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本课题。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 申请课题内容真实可信。申请人及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科研资 助基金申请表》中作出真实性承诺。课题一经立项,课题负责人须根据申请书内容按计划实施,无正当合适理由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进行课题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课题依托单位不属于医疗卫生机构;
2.申请课题研究内容不符合资助要求或范围;
3.申请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验收(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 外);
4.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5.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范围与流程
(一)申报范围
采取公开竞争择优资助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提交科研资助申请。
(二)申报流程
四、特别说明
1.获得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必须注明:本研究获得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科研基金资助或作有关说明;
2.为保证中标申请人尽快获得资助,请在申请前确认依托单位系资金接收单位且具有科研资质;
3.申请表提交时,申请人需与依托单位确定可以接受横向课题,可以开具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勿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涉及科研伦理的课题,中标申请人在签署资助协议之前需向基金会提供有效的伦理批件复印件(电子版);
5.资助协议签署后课题负责人应在有效时限内按要求向基金会递交课题进度报告、结题报告,否则基金会有权延迟拨款或取消资助;
6.原则上获得资助的课题不允许擅自退出,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退出的,应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基金会批准。批准后,依托单位应负责将结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基金会。
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科研资助基金申请表【V3.4】.doc